1我叫林双,二十六岁,性别女,职业是某新媒体公司的底层文案策划,月薪七千五,
扣完房租水电,剩下的钱刚好够我每天吃两顿沙县小吃和一顿泡面。
所以当我刷到那则租房信息的时候,手指头在屏幕上停了三秒,以为自己眼花了。
“市中心地铁口,两室一厅,精装修,找合租室友,月租一千五,水电全包。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整整一分钟,脑子里飞速运转着各种可能性。一千五,市中心,精装修,
水电全包——这要么是诈骗,要么是凶宅,要么是房东把“床位”当成了“房间”在出租。
但我还是点开了图片。客厅是那种北欧极简风,灰色布艺沙发,原木色茶几,
落地窗前摆着一盆琴叶榕,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洒进来,像加了滤镜一样好看。
厨房是开放式的不说,居然还配了嵌入式烤箱和双开门冰箱。两个卧室都不小,
出租的那间带飘窗,铺着奶白色的地毯,墙上挂着一幅莫奈的《日出·印象》仿制品。
我被《日出·印象》击中了。不是因为我有品味,而是因为我大学选修课摸鱼的时候,
有一半的时间都在盯着这幅画发呆,
它代表着我人生中那段不用考虑房租的、无忧无虑的混日子时光。我拨通了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声音低沉,语速偏慢,像是刚睡醒或者还没睡。他说他叫沈墨渊,
是现住户,因为工作太忙经常不在家,所以想找个室友“让房子有点人气”。
“随时可以看房,”他说,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过我建议白天来。
”我当时觉得这个“建议白天来”很正常——谁晚上看房啊?黑灯瞎火的能看清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这句话是我收到的第一个信号。
可惜我当时的脑回路和一根直的意大利面一样,没有任何弯弯绕绕的能力。第二天下午六点,
我下了班直奔目的地。房子在翠湖花园,一个我平时只敢在地铁报站时听到名字的小区。
刷卡进大门的时候,保安大哥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我那天穿着一件起球的灰色卫衣,
背着一个开了线的帆布包,脚上的帆布鞋鞋头还破了个洞。“找谁?
”保安的语气像在审讯可疑人员。“看房的,六栋803。”保安的表情微妙地变了一下,
但他什么都没说,给我刷了卡。我后来无数次回想起那个表情。
那是一种“自求多福”的表情。电梯是那种需要刷卡才能按楼层的,沈墨渊在电话里告诉我,
八楼的按键按两下就行——这是业主自设的密码。我站在电梯里,
看着光可鉴人的不锈钢墙面映出自己灰扑扑的身影,
感觉自己像一个误入了上流社会派对的乞丐。八楼,803。门没锁,虚掩着,留了一条缝。
我抬手敲了敲门框,里面传来一声闷闷的“进来”。推开门的一瞬间,我闻到了一股味道。
不是什么难闻的气味,
而是一种混合着木质香薰、旧书、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阴凉感的味道。
客厅和图片上一模一样,甚至比图片上更好看——茶几上放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茶,
茶壶是手工粗陶的,歪歪扭扭的很有禅意。电视柜上摆着一排书,
全是厚得像砖头一样的大部头,书脊上的字密密麻麻,我眯着眼看了半天,
的书名——《刑侦笔记》《犯罪心理画像》《法医学图谱》……我心想:这室友是个学霸啊,
看的书这么硬核。沈墨渊从厨房里走出来。他个子很高,目测一米八五往上,
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袖子推到小臂,露出骨节分明的手指。
他的五官长得很好看——眉骨高,鼻梁直,
下颌线锋利得能切蛋糕——但整张脸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冷淡,
像是刚从某个阴雨连绵的北欧电影里走出来的人物。他看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大约两秒,然后点了点头:“林双?”“对对对,是我。
”我下意识地弯了弯腰,姿态之卑微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可能是因为他气场太强了,
强到我觉得自己不弯腰就是一种冒犯。“随便看。”他侧了侧身,示意我可以四处转转,
然后自己坐到了沙发上,拿起那杯茶,慢慢地喝。我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客厅没问题,
厨房没问题,卫生间干干净净的,甚至还配了智能马桶盖——我站在马桶前愣了三秒,
差点没忍住当场试一下。出租的那个卧室和图片上一样,飘窗上放着两个亚麻坐垫,
窗外可以看到城市的万家灯火。“挺好的,”我走回客厅,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淡定,
“月租真的只要一千五?”“嗯。”沈墨渊放下茶杯,“我不缺钱,只是不想一个人住。
”这个理由听起来合理,又有点不合理。不缺钱的人多了去了,
但愿意用一个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招一个陌生人来分享自己空间的不多。
但一千五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大到我的理智和我的钱包达成了共识——闭嘴,别问,租。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来?”“随时。”他站起来,
从电视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递给我,“这是大门钥匙,房间钥匙在门锁上,
你自己换就行。”我接过钥匙,指尖碰到他掌心的一瞬间,感觉到他的体温很低,凉凉的,
像摸到了一块放久了的玉石。“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补充道,
“我工作比较特殊,作息不太规律,有时候会很晚回来,有时候会整夜不睡。你不用管我,
锁好自己房门就行。”“没问题没问题,”我连连点头,“我睡觉很死的,打雷都听不见。
”他看了我一眼,嘴角似乎动了一下,但我不确定那算不算笑。“那就这样。”他说完,
重新坐回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本书翻开,动作之自然仿佛我已经不存在了。
我识趣地道了谢,拿着钥匙出了门。电梯下行的时候,我把钥匙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就是一把普通的钥匙,银色的,上面贴着一个写着“803”的标签。我把它攥在手心里,
心跳有点快。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一千五!市中心!精装修!带飘窗!
我林双终于要过上体面的生活了!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己那个月租八百的隔断间里,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满脑子都在规划怎么布置那个飘窗。我要买一串小彩灯挂在窗帘上,
再买一个懒人沙发,周末就窝在上面看书——不,摆拍看书,发朋友圈的那种。
我完全没有想过,那把钥匙打开的不仅是一扇门,还是一个我完全没有准备好的剧本。
2搬家那天是个周六,
我拖着两个行李箱、背着一个编织袋、手里还拎着一袋从楼下便利店买的塑料袋装日用品,
像一支狼狈的迁徙队伍一样出现在了翠湖花园的大门口。保安换了个人,
但表情和上次那个如出一辙——上下打量,欲言又止,最后默默地给我刷了卡。
我拖着家当进了电梯,按了两下八楼,电梯平稳上升。到了八楼,我用钥匙打开门,
发现家里没人。沈墨渊的房间门关着,门口放着一双黑色的拖鞋,鞋头朝内,整整齐齐的。
我把东西搬进自己的房间,开始收拾。
铺床单、挂衣服、把洗漱用品摆进卫生间——沈墨渊的东西占了一小半空间,
一瓶洗面奶、一瓶爽肤水、一支牙刷,摆得整整齐齐,像陈列柜里的展品。
我的东西放进去之后,整个台面瞬间变成了灾难现场。红色塑料盆摞着蓝色塑料盆,
牙杯上印着“XX口腔医院”的广告,毛巾是拼多多上九块九包邮的三件套,
粉的绿的蓝的挤在一起,像三道被打翻的彩虹。收拾完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我饥肠辘辘,
正准备出门觅食,沈墨渊的房门开了。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灰色的运动短裤,
头发乱糟糟的,眼睛眯着,像是刚睡醒。他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搬过来了?
”“对对对,上午搬的,看你房间门关着就没打扰你。”我又开始不自觉地弯腰。“嗯。
”他打了个哈欠,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直接对着盒口喝了一口。
我注意到冰箱里除了牛奶,就只有几盒看不出品牌的速冻水饺和一瓶老干妈。
一个独居男人的冰箱,空旷得让人心疼。“你……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我鬼使神差地开了口。说完就后悔了——我和人家非亲非故的,请什么饭啊?
这不是上赶着套近乎吗?沈墨渊拿着牛奶盒,歪了歪头,像是在考虑。过了大概五秒,
他说:“行。”我们就近在小区楼下的一家湘菜馆吃了顿饭。我点了三个菜一个汤,
花了不到一百块。沈墨渊吃得不多,每道菜尝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大部分时间都在听我说话。我是一个话很多的人,尤其是在紧张的时候。
而和沈墨渊坐在一起吃饭,我从头到尾都处于一种微妙的紧张状态——不是那种害怕的紧张,
而是那种“和一个过于好看且过于沉默的人独处”的紧张,
类似于把一只聒噪的吉娃娃和一尊大理石雕像关在一个房间里。
我说了我的工作——新媒体文案,每天写一些《震惊!
这种水果吃了会致癌》《千万别再吃了,专家说的》之类的垃圾文章。
说了我的前室友——一个养了三只猫却不铲屎的姑娘,
导致整个房子弥漫着一股永久的猫砂味。说了我的大学专业——中文系,毕业即失业,
现在写的东西和文学没有任何关系。沈墨渊全程没怎么说话,但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他偶尔点点头,偶尔喝一口水,目光平静地落在我脸上,
像一个耐心的观众在看一场并不精彩但也不算太差的独角戏。“你呢?
”我终于把能说的都说完了,口干舌燥地端起杯子灌了一大口水,“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沈墨渊沉默了两秒。“写东西的。”“哦?写什么的?
”我想起了电视柜上那些犯罪题材的书,“编剧?记者?”“差不多。
”他含糊地带过了这个问题,然后叫来服务员结了账。
我注意到他付钱的时候用的是现金——一沓崭新的百元大钞,从钱包里抽出来的时候,
发出清脆的纸张摩擦声。在这个手机支付普及到路边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都挂二维码的时代,
一个年轻人用现金付账,这件事本身就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古?还是别的什么?
我没有多想。毕竟有钱人的怪癖多了去了,用现金可能是最正常的一个。接下来的一周,
风平浪静。我每天早上八点出门上班,晚上七点左右到家。
沈墨渊的房门大多数时候是关着的,家里安安静静的,
偶尔能听到他房间里传出的键盘敲击声——哒,哒哒,哒——节奏不紧不慢,
像一个人在打字。不,不是“像”,他本来就是在打字。但到了第二周,事情开始起变化。
周二晚上,我加班到十点多才回家。打开门的时候,家里一片漆黑,我以为沈墨渊睡了,
就摸黑换鞋,蹑手蹑脚地往自己房间走。经过他房间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声音。
不是键盘声。是一种很奇怪的声响——闷闷的,钝钝的,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反复撞击柔软的表面。伴随着撞击声的,
还有一种低沉的、含混不清的喃喃自语,像一个人在念咒语,又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我站在他门口,脚像被钉住了一样,一动不动。砰。砰。砰。那个声音持续了大概一分钟,
然后突然停了。紧接着,我听到了脚步声——他的脚步声——朝着门口走过来。
我吓得魂飞魄散,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自己的房间,轻轻关上门,
背靠着门板大口大口地喘气。冷静,林双,冷静。人家也许只是在健身。
哑铃砸瑜伽垫的声音不就是那样的吗?至于喃喃自语——谁健身的时候不给自己打打气啊?
我跑八百米的时候还骂脏话呢。我成功地说服了自己,洗了澡,睡了。第二天早上,
我出门上班的时候,经过沈墨渊的房门,看到门口多了一个黑色垃圾袋。袋子没有系紧,
口敞开着,我无意间瞥了一眼——里面有一块抹布。白色的抹布,
上面有大片大片的暗红色污渍。我的脚步顿住了。心脏像是被人用手攥了一下,猛地一缩。
暗红色。抹布。昨晚的撞击声。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进了我的脑海,虽然荒谬,虽然离谱,
虽然我自己都觉得可笑——但那块抹布上的颜色,真的很像血。我站在走廊里,
盯着那块抹布看了大概十秒,然后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林双,你是成年人,
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女性,你不能因为一块番茄酱抹布就怀疑室友是杀人犯。对,
番茄酱。肯定是番茄酱。或者是红酒。
或者是——或者是——或者是——我说不出第三种可能。那天上班的时候,
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我的脑子里只有那块抹布上的暗红色污渍,和昨晚那阵沉闷的撞击声。
我打开了搜索引擎,犹豫了很久,打出了几个字:“血迹干涸后的颜色”。
搜索结果弹出来的第一张图片,和那块抹布上的颜色,一模一样。我关掉了页面,
打开了工作文档,盯着光标闪烁了五分钟,然后关掉了文档,打开了外卖软件,
点了一杯全糖的珍珠奶茶。糖分能解决问题。解决不了问题也能解决心情。奶茶送到的时候,
我插上吸管猛吸了一大口,珍珠都没嚼就吞了下去,差点噎死。我趴在工位上,
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心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杀人犯。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那么多杀人犯。但我租的房子里有。
3我不记得是从哪一刻开始彻底相信沈墨渊是杀人犯的。
也许是在我发现他的作息和吸血鬼一样准时的那个晚上——每天下午五六点起床,
凌晨四五点睡觉。昼伏夜出,完美避开了所有正常人类的社交时间。
也许是在我注意到他从来不让我进他房间的那一周——他的房门永远关着,
偶尔打开一条缝的时候,里面黑漆漆的,只能看到书桌上电脑屏幕的幽蓝色光芒,
和墙上密密麻麻贴着的便利贴。便利贴上写着什么我看不清,但那种密密麻麻的程度,
不像是一个作家的情节大纲,更像是一个疯子的——等等。作家。
他跟我说过他是“写东西的”。写东西的人,房间里贴满便利贴,好像……也挺正常的?
不对不对不对。我摇了摇头,把这些理性的念头甩出去。在这种时候,理性是我的敌人。
理性会让我放松警惕,放松警惕会让我丢掉性命。我必须保持警惕。我必须——“林双?
你在干嘛?”同事小杨端着水杯路过我的工位,看到我双手抱头、表情狰狞地坐在电脑前,
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我在思考人生。”我说。“哦,”小杨点了点头,
“那你想出来了没有?”“想出来了。我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小杨拍了拍我的肩膀,
意味深长地说:“姐妹,少刷点手机,多睡点觉。”她走了之后,我继续我的思考。
让我把时间线梳理一下。第一,沈墨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租房子。为什么?
一个不缺钱的人,为什么要找一个陌生人合租?他说是“不想一个人住”。
但这个理由太单薄了。一个真正的有钱人,如果真的不想一个人住,
可以养狗、养猫、养鹦鹉,甚至可以去相亲找对象,
而不是在租房网站上招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除非——他需要一个“目击证人”之外的某种身份。不,不对,这个逻辑不通顺。
一个杀人犯为什么要招室友?这不是增加暴露风险吗?
除非——室友本身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想到这里,我后背一阵发凉。第二,他昼伏夜出,
房间里总传出奇怪的声音。撞击声、喃喃自语声、偶尔还有拖动重物的声音。第三,
那块带“血迹”的抹布。第四,他的书架上全是犯罪题材的书籍。
现场勘查手册》《血迹形态分析》——我后来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去客厅仔细看过那些书,
每一本都厚得像凶器,每一本都翻得起了毛边,书页间夹着各种颜色的便签条。一个正常人,
为什么会看这么多关于犯罪和法医学的书?——因为他是个作家,需要查资料。
一个作家需要这么多犯罪学的资料吗?——当然需要,人家写的就是这个题材。
那为什么他要昼伏夜出?——因为作家都有拖延症,白天写不出来,只能晚上赶稿。
那为什么他的房间里会有撞击声?
——因为——因为他在——在——我在脑子里替沈墨渊回答了每一个质疑,
但每一个合理的解释都无法平息我内心深处那股越来越强烈的恐惧。因为恐惧这种东西,
一旦生根,就会自己找养分,自己生长,不需要任何合理的依据。我决定开始观察他。
不是那种偷偷摸摸的、鬼鬼祟祟的观察——那太容易被发现了。
我要以一种自然的、不引人注目的方式,收集信息。说白了,就是我要当一个业余侦探。
而我上一个当“业余”的事情,是疫情期间跟着视频学做面包,结果把酵母和泡打粉搞混了,
烤出来一个能砸死人的石头。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关乎我的性命。周四晚上,
我特意提前下班,在超市买了两盒进口草莓——打折的,五折,但包装很精美,
看起来像是原价——和一箱牛奶,假装是顺便带的,敲了敲沈墨渊的房门。门开了一条缝,
沈墨渊探出半个身子。
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我居然不知道他近视——头发比上周长了一些,垂在额前,
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怎么说呢……病态的好看。“有事?”他问。“哦,我买了草莓,
太多了吃不完,分你一盒。还有牛奶,上次看你冰箱里没了,顺便帮你带了一箱。
”我把东西递过去,笑得一脸真诚。沈墨渊看了看草莓,又看了看我,接了过去。“谢谢。
”“不客气不客气,室友嘛,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我趁机往他房间里瞄了一眼——只看到了一截书桌的边缘,上面放着一个马克杯,
杯子里插着好几支笔。墙上的便利贴确实很多,但上面的字迹太小了,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沈墨渊注意到我的目光,不动声色地把门关小了一点。“我最近在赶一个稿子,比较忙,
可能会有点吵。打扰到你的话,跟我说。”“不会不会不会,”我连连摆手,“你忙你的,
我睡觉戴耳塞就行。”他点了点头,关上了门。我站在走廊里,心脏砰砰跳。
刚才那一瞥虽然没看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的房间里有股味道。
不是血腥味,也不是什么化学药剂的味道,而是一种……铁锈味。铁锈味。
血液里含有铁离子,所以血的味道就是铁锈味。我的天。我几乎是跑着回到自己房间的,
关上门,锁上,又推了一把椅子抵住门把手。然后我坐在床上,双手发抖,拿起手机,
打开和闺蜜苏棠的聊天窗口。我打字:姐妹,我觉得我室友可能是杀人犯。苏棠秒回:???
苏棠:你又来了。上次你还觉得楼下快递驿站的小哥是间谍呢,结果人家长得像张艺兴而已。
我:这次不一样!这次是真的有证据!苏棠:你说。
昼伏夜出、奇怪声响、带血迹的抹布、犯罪题材的书籍、房间里的铁锈味——全部打了过去,
洋洋洒洒发了二十多条消息。苏棠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报警了。
然后她回了一条:你是不是最近又看什么悬疑剧了?我:没有。
苏棠:那你是不是又在加班到深夜然后一个人走夜路回家了?我:……有。苏棠:姐妹,
你这是典型的被害妄想症。你室友就是个写小说的宅男,昼伏夜出是写作习惯,
撞击声是他在想情节的时候拍桌子或者捶墙,
带红色的抹布可能是他画画用的颜料或者就是番茄酱。你清醒一点!!!
我看着她发来的消息,每一个字都很有道理,但每一个字都无法说服我。
因为苏棠没有闻到那股铁锈味。
苏棠没有听到那个声音——那个闷闷的、钝钝的、像是什么东西在反复撞击柔软表面的声音。
我关掉了和她的聊天窗口,打开了浏览器,
搜索了另一个关键词:“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杀人犯”。搜索结果让我更加焦虑。
网页上说,
冷漠、孤僻、缺乏同理心、作息异常、对暴力内容有异常兴趣……沈墨渊符合其中至少四条。
冷漠?符合。他很少笑,很少主动说话,对人的态度客气但疏离,像隔着一层玻璃。孤僻?
符合。他没有朋友来访,没有社交活动,手机响了都很少接。作息异常?完全符合。
对暴力内容有异常兴趣?他书架上的那些书就是铁证。我把手机扣在胸口,仰面躺在床上,
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缝,从灯座延伸到墙角,像一道干涸的河流。
我想起了我妈跟我说过的一句话:“闺女啊,找房子最重要的是看室友。房子是死的,
人是活的。房子不好可以将就,人不好就得跑。”妈,你说得对。但你没说,
如果室友是杀人犯,我该跑到哪里去。4在确认沈墨渊是杀人犯之后——好吧,
在“确认”这个词用得不太准确,应该说在“单方面认定”沈墨渊是杀人犯之后,
我面临着一个灵魂拷问:我该怎么办?选项A:报警。
去派出所说“警察同志我怀疑我室友是杀人犯,
因为他作息不规律而且房间里有一块沾了番茄酱的抹布”。警察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我,
我用脚趾头都能想象出来。选项B:搬走。立刻,马上,连夜跑路。但问题是,
我刚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一千五一个月,三个月四千五,加上押金一千五,整整六千块。
六千块啊!够我吃四个月的沙县小吃了!而且我刚搬进来不到两周,现在搬走的话,
这些东西怎么办?我好不容易才把那个飘窗布置好,买了小彩灯和懒人沙发,
还拍了照片发了朋友圈,收获了三十七个赞——不对不对,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当然是命重要。但六千块也很重要啊!!!选项C:留下来,但采取某种自保措施。比如,
和沈墨渊搞好关系,让他对我产生感情,从而不忍心对我下手。也就是所谓的——讨好他。
这个选项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心理学研究表明,
施害者通常不会对与自己有情感纽带的人下手。
渊心中建立起“林双是一个好人”“林双对我很好”“杀了林双我会良心不安”这样的认知,
那么我的安全系数就会大大提高。说白了,就是要让他觉得,杀了我是一件不划算的事。
这个逻辑完美。我林双,虽然写不出十万加的文章,但在“讨好别人”这件事上,
我有与生俱来的天赋。
从小就不会拒绝别人、永远在察言观色、永远在小心翼翼地维持和谐气氛的讨好型人格患者,
整整四年的快递)、我上一份工作的老板(我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公司给他泡咖啡)——你看,
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只不过以前讨好的对象最多让我加个班、扣点绩效,
现在这个直接关系到我的生死存亡。没关系。不就是升级版讨好吗?我可以的。
我制定了一套“讨好室友保命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基础示好。
通过提供食物、日用品等小恩小惠,建立初步的好感。第二阶段:深度绑定。
通过提供更高价值的服务(如打扫卫生、整理房间、帮忙跑腿等),
让自己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三阶段:情感渗透。
通过倾听、陪伴、共情等方式,建立情感连接,让他对我产生依赖。第四阶段:安全着陆。
三个月后,以“公司搬家”或者“家里有事”为由,体面地搬走,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完美。现在,让我来执行第一阶段。第二天是周五,我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
而是去了趟超市。我推着购物车在生鲜区转了整整四十分钟,
最后买了一条鲈鱼、一块豆腐、一把小青菜、一盒香菇、两根葱、一块姜。我要做清蒸鲈鱼。
为什么是清蒸鲈鱼?因为我只会做这个。不对,严格来说,
我只会做三道菜:清蒸鲈鱼、番茄炒蛋、和泡面。在这三道菜里,清蒸鲈鱼是最有诚意的,
一条完整的鱼——刮鳞、掏内脏、改刀、腌制、上锅蒸、淋热油——整个过程充满了仪式感,
足以让任何一个吃的人感受到厨师的用心。
至于我为什么会做清蒸鲈鱼——那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我沉迷于看美食视频,
觉得“会做鱼的女生很有魅力”,于是特意学了这个菜。学完之后发现,
会做鱼并不会让我变得有魅力,只会让我多了一项用不上的技能。
就像我的法语四级证书一样。回到家,沈墨渊的房门关着。我轻手轻脚地进了厨房,
开始处理鱼。刮鳞的时候,鱼尾巴甩了一下,溅了我一脸水。我抹了一把脸,继续刮。
掏内脏的时候,我差点被鱼胆的苦味熏吐了。改刀的时候,
我切到了自己的手指头——一个小小的口子,血珠冒出来,我含在嘴里嘬了一下,继续切。
四十分钟后,清蒸鲈鱼出锅了。卖相不算好看——葱丝切得太粗了,姜片切得太厚了,
蒸鱼豉油倒得有点多——但闻起来很香,那种混合着葱姜和酱油的咸鲜味,
让人忍不住咽口水。我还做了个番茄炒蛋和一个清炒小青菜。三菜一汤——汤是豆腐香菇汤,
我连盐都没放,因为我不确定他口味重不重,打算让他自己加。全部摆上餐桌之后,
我深吸一口气,走到沈墨渊的房门前,敲了三下。“沈墨渊?我做了晚饭,你要不要一起吃?
”安静了大概五秒。门开了。沈墨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睡袍——睡袍!这个人居然穿睡袍!
我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穿睡袍,除了电影里的英国绅士和变态杀手——等等。
英国绅士和变态杀手。这两个群体好像确实都有穿睡袍的习惯。我的天。“你做的?
”沈墨渊看了一眼餐桌上的菜,微微挑了一下眉毛。“对,随便做了几个菜,
我一个人吃不完,想着你也还没吃饭……”我搓着手,笑得一脸谄媚。他沉默了两秒,
然后走到餐桌前坐了下来。我赶紧跟上去,在他对面坐下,殷勤地把筷子递给他。
他接过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慢慢嚼了嚼。“怎么样怎么样?”我紧张地问。
“还行。”他说。“还行”在中文里有多种解读方式。它可以是真的还行,
也可以是“不怎么样但我不想打击你”,还可以是“难吃但我懒得说”。
结合沈墨渊的表情和语气,我判断是第二种——不怎么样但不想打击我。“那你多吃点,
多吃点。”我把鱼肚子上的肉夹到他碗里——那是鱼身上最嫩的部分,
我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那块鱼肉吃了。整顿饭的过程中,
我一直在说话。我讲了公司里的八卦——主编上周穿了两只不一样的袜子来上班,
发现之后面不改色地说“这是今年的时尚”。
讲了超市里的见闻——一个老太太为了抢购打折鸡蛋,和另一个老太太展开了激烈的肉搏战,
最终双方都被保安请了出去。讲了我在网上看到的段子——一只哈士奇把自己家的沙发拆了,
然后坐在废墟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沈墨渊全程没有笑,但我注意到他夹菜的速度变快了。
这是一个好兆头。吃完饭,我主动收拾碗筷、擦桌子、洗碗。洗碗的时候,
我听到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他开了电视,在播一个什么纪录片,
旁白的声音低沉而平缓,像催眠曲。我洗完碗,擦干手,走到客厅。他靠在沙发上,
眼睛半闭着,像是要睡着了。“那个……我收拾好了。”我小声说。“嗯。”他睁开眼,
看了看我,“辛苦了。”“不辛苦不辛苦,应该的。”我笑得像一朵向日葵,
“你赶稿子比较辛苦,我就是顺手的事。”他又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有点奇怪——不是审视,不是怀疑,而是一种……我形容不上来。
像是他在观察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一个他不完全理解但很感兴趣的东西。“你一直这样吗?
”他问。“哪样?”“对所有人都这么好?”我想了想,认真地回答:“差不多吧。
我这个人就是……不太会拒绝别人。”他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关掉电视,
回了自己的房间。我站在客厅里,看着他的房门关上,听到门锁“咔哒”一声落锁的声音。
然后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第一阶段,首战告捷。接下来的一周,
我把“基础示好”做到了极致。周一,
我给他带了一杯楼下咖啡店的美式咖啡——我特意问了店员“哪种咖啡最苦”,
店员推荐了美式,我又加了一份浓缩,苦到我自己抿了一口差点当场去世。
但沈墨渊接过去喝了一口,面无表情地说“刚好”。周二,我帮他取了三个快递。
快递柜在小区大门口,来回一趟要十分钟,我跑了三趟,累得像条狗。
但我在每个快递盒子上都贴了一张便利贴,写上“沈墨渊的快递——林双代收”,
显得我很认真负责。周三,
我给他买了一副新的拖鞋——他原来那双黑色的拖鞋鞋底已经磨平了,
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我觉得影响他写作,就买了一双新的,放在他门口,
附上一张纸条:“看到你的拖鞋旧了,顺手买了一双,不知道合不合脚——林双。”周四,
我给他炖了一锅银耳莲子羹。这是我新学的——准确地说,是我在网上搜了教程现学的。
第一次炖的时候水放少了,糊了锅底,我刷了半小时才刷干净。第二次成功了,
我盛了一碗端给他,他喝了一口,说“甜了”。“甜了?那我下次少放点糖。”我掏出手机,
在备忘录里记下:沈墨渊,口味偏淡,不吃太甜。他看了一眼我的备忘录,
嘴角似乎又动了一下。这次我看清了——那确实是一个笑。不是那种开心的笑,也不是嘲笑,
而是一种“这个人真有意思”的笑。我在备忘录里又加了一条:沈墨渊,会笑,
只是笑点很高。到了周五,我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讨好流程”:早上出门前,
把他门口的垃圾带走扔掉。上午在公司的间隙,给他发一条微信消息(对,我们加了微信),
内容通常是“今天天气不错,记得开窗通风”或者“冰箱里有我昨晚做的三明治,
饿了可以吃”。下午如果下班早,就去超市买菜,回来做饭。晚上如果他房间的灯亮着,
我会在门口放一杯温水,附上一张纸条“多喝水,注意休息”。
如果一个人对我的讨好程度有一个进度条的话,我觉得自己已经至少填满了百分之四十。
但问题是——我越来越不确定自己在讨好的对象到底是不是杀人犯。因为在这一周的相处中,
我看到了很多和“杀人犯”这个标签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会在我不在家的时候,
把我放在客厅沙发上的衣服叠好,整整齐齐地放在椅子背上。比如,
他看到我鞋柜上的运动鞋脏了,
会帮我擦干净——我亲眼看到他用湿纸巾仔细地擦掉鞋面上的泥点,
动作认真得像在做什么精细的手工活。比如,有一天我加班到很晚,回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
筋疲力尽地瘫在沙发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的时候,
我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条毯子,头下枕着一个靠垫,茶几上放着一杯还温热的蜂蜜水。
杯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沙发睡久了腰疼,回房间睡。”字迹很好看,
瘦劲有力,像是练过书法的人写的。我拿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一个杀人犯,
会在半夜给室友盖毯子、倒蜂蜜水吗?——会的。很多连环杀手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正常人,
甚至很有魅力。泰德·邦迪还做过自杀热线的接线员呢。
那我能不能换个角度想——一个作家,会在半夜给室友盖毯子、倒蜂蜜水吗?——当然会。
作家也是人啊。
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我用“他可能是杀人犯”这个假设去解释他的一切行为,
小说《我以为室友是杀人犯》 我以为室友是杀人犯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
我以为室友是杀人犯小说完整版在线阅读(主角沈墨渊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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