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的轰鸣声震碎了红星村的宁静。车门推开,一双锃亮的军靴踩在泥地上,
来人一身笔挺军装,肩章在阳光下闪着金光。他叫陆振云,是战功赫赫的英雄团长,
整个县里都挂着他的嘉奖令。他声势浩大地来我们村,
只为寻找那个在边境线上救过他的农村姑娘。上一世,我就是那个万众瞩目的幸运儿,
拿着信物,欢天喜地地成了他的新娘。可我的亲姐姐姜雪,却在我到部队后不久,
趁我发着高烧,用一根腰带将我活活勒死在床上。再睁眼,我回到了陆振云进村这一天。
姜雪双眼放光,一把抢过我手里的那枚特殊子弹壳,“阿月,部队里规矩大,
你这性子去了要吃亏的。这福气,姐替你享了!”我顺势跌坐在地,捂脸痛哭,
却在指缝间笑出了声。傻姐姐,你以为那是泼天的富贵?你不知道,我救他时,
亲眼看见这位大英雄被两个敌特按在泥水里,是怎么磕头求饶的。他来找人,不是为了报恩,
是为了灭口。这当英雄太太的“福气”,你就拿命去享吧。01“谁是姜月?
”陆振云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军人特有的穿透力,清晰地传遍了整个晒谷场。
村民们的目光“唰”地一下,全都聚焦在我身上。我爹娘更是激动得满脸通红,
推着我的胳尬肢窝就想往前送。我死死攥着衣角,低着头,一副快要吓晕过去的样子。
就在这时,我姐姜雪猛地拨开人群,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几步冲到我面前。她根本没看我,
眼里只有那个穿着军装,如同天神下凡的男人。“报告首长!”她学着电影里的样子,
挺直了腰板,声音清脆又响亮,“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所有人都愣住了。
我娘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拽住姜雪的胳膊,急道:“你胡说八道什么!
人家首长找的是**妹阿月!”“娘!你糊涂了!”姜雪用力甩开我娘的手,
急切地从兜里掏出那个黄铜色的子弹壳,高高举起,“信物在我这儿!救人的就是我!
”那枚子弹壳,是我上一世视若珍宝的东西。是我冒着被流弹打中的危险,
把重伤昏迷的陆振云从边境线上的雷区边缘拖回来后,他塞给我的。而这一世,就在刚才,
陆振云的车队进村前一分钟,姜雪“无意”中撞倒我,趁机从我口袋里摸走了它。
我爹看着那枚子弹壳,也糊涂了,看看我,又看看姜雪,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妹妹,
你别怕。”姜雪转过头,摆出一副姐妹情深的模样,声音却只有我们两人能听见,
“你乡下野惯了,那部队大院的规矩能压死人。这种伴君如伴虎的苦日子,
还是让姐替你受了吧!”说完,她生怕我反悔,迫不及待地转向陆振云,
仰着一张被太阳晒得有些黑的脸,努力挤出一个她认为最美的笑容。我配合地跌坐在地,
双手捂住脸,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在所有人看来,我都是被姐姐抢走天大机缘,
伤心欲绝的可怜虫。他们不知道,我捂住脸,是为了掩盖嘴角那控制不住的癫狂笑意。
陆振云的目光扫过姜雪,又落在我身上,那眼神深邃得如同古井,看不出任何情绪。上一世,
他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让我以为他是个深沉内敛的男人。直到死前我才明白,
那不是深沉,是杀意。他这样的人,
怎么会允许一个看过他最狼狈、最懦弱一面的女人活在世上?娶回去,
不过是为了方便下手罢了。“就是你救了我?”陆振云终于开口,他盯着姜雪,缓缓问道。
“是我!首长,就是我!”姜雪激动得声音都破了。陆振云没再多问,只是点了点头,
对身后的一个警卫员说:“通知下去,婚事从简,今天就办,明天一早就带她回部队。
”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姜雪以为他这是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
整个人几乎要幸福得晕过去。我却看得分明,
那是一种急于将一个“麻烦”控制在手心的迫切。人群爆发出羡慕的议论声,
我爹娘也从震惊转为狂喜,仿佛已经看到了姜雪带来的无上荣光。在一片嘈杂声中,
我注意到,陆振云身边还站着一个年轻的军人。他不像其他人那样围着陆振云,
只是安静地站在圈外,眉头微蹙,目光带着一丝探究,看的却是我。
那目光不同于陆振云的冰冷,也不同于村民的艳羡,而是一种纯粹的疑惑。我心头一跳,
迅速低下头,继续扮演我那伤心欲绝的妹妹角色。姜雪,这通往地狱的红毯,你可要走稳了。
02姜雪出嫁办得极为仓促,却又无比风光。
陆振云带来的人直接从县里最好的供销社拉来了“三转一响”,还有两身时髦的的确良布料,
红色的双喜字贴满了我们家土坯房的里里外外。村里人看着这些东西,眼睛都直了。
我爹娘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对着陆振云一口一个“好女婿”,殷勤得近乎谄媚。
姜雪穿着一身崭新的红衣裳,脸上是藏不住的得意。临走前,她走到我面前,
假惺惺地拉起我的手:“阿月,以后家里就靠你了。等姐姐在部队站稳了脚跟,
就把爹娘和你都接过去享福。”她的手保养得很好,不像我,因为常年干农活,指节粗大,
掌心满是老茧。“姐,你带上这个。”我吸了吸鼻子,从床头拿起一床崭新的被子递给她,
“这是我攒了好几年的棉花,本来给自己做的嫁妆……你带走,部队里冷。
”被面是我用旧衣服拼接的,但里面的棉花却是顶好的。当然,除了棉花,
里面还有我特意加进去的“料”——一种叫“痒痒草”的植物种子。
这种草的种子晒干碾成粉,混在棉絮里,平时没什么,可一旦受潮或者被体温捂热,
就会让人浑身刺痒,起满细小的红疹,怎么都查不出病因。上一世,我被她害死时正是高烧,
那种浑身滚烫却又无力动弹的感觉,我希望她也能好好体验一下。“还是我妹妹对我好。
”姜雪象征性地抱了抱我,转身就将那床被子递给了警卫员,仿佛那是什么烫手山芋。
她哪里知道,这才是她此行最“金贵”的嫁妆。送亲的队伍敲锣打鼓地走了,
留下一地瓜子壳和村民们艳羡的议论。我爹娘送完人回来,看着空荡荡的屋子,
我娘忽然抹起了眼泪:“我可怜的阿月,那么好的福气,
怎么就让你姐给抢了……”我垂下眼,轻声说:“娘,那是姐姐的命,不是我的。
”从今天起,我要为自己活。没了姜雪在家,我反而松快了许多。
我开始有计划地调理我这具长期营养不良的身体。我知道,后山的一处悬崖背阴面,
长着几株野山参。上一世,是几年后一个采药客发现的,卖了大价钱。这一世,
它们是我的了。我借口去割猪草,背着背篓进了深山。正当我费力地扒开土石,
小心翼翼地挖掘着人参的根须时,一个清朗的生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同志,需要帮忙吗?
”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竟然是那天跟在陆振云身边的那个年轻军人。他换上了一身便装,
但站姿依旧笔挺。“你怎么还在这里?”我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自己失言,又低下头。
“我叫沈淮安,我们团长让我留下来,再了解一些当时的情况,
顺便代表部队感谢一下乡亲们。”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看起来很真诚。
我心里却警铃大作。陆振云还不放心。“该了解的,我姐不是都跟你们说了吗?
”我小声嘟囔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沈淮安没有追问,而是走过来,很自然地蹲下,
用一把军用匕首帮我撬开旁边的石头:“你这个位置不好挖,我帮你。”他的动作很专业,
几下就松动了土层。我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忽然想起了什么。上一世,
我死前曾听看守我的两个警卫员聊天,说起陆振云那次任务,其实还有一个同伴,
只是那个同伴为了掩护他,引开了大部分敌人,两人走散了。难道……就是他?
03“你手上这道疤,是怎么弄的?”沈淮安的声音将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我低头一看,
他指的是我手背上一道已经变成淡粉色的陈年伤疤。这是上一世,也是这一世,
我拖着陆振云躲避时,手被尖锐的岩石划破留下的。伤口很深,当时血流不止。
我心脏猛地一缩,脸上却挤出一个不在意的笑:“哦,这个啊,前阵子砍柴不小心弄的。
山里人,哪有不磕磕碰碰的。”我说得轻描淡写,眼神却不敢与他对视,
飞快地将挖出来的人参用布包好,放进背篓最深处。“是吗?
”沈淮安的语气听不出什么波澜,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这山路不好走,
我送你回去吧。”我没法拒绝,只能背着背篓,跟在他身后。一路上,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天,问的都是些村里的日常,比如收成怎么样,
大家平时都干些什么。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着,
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普通村姑会说的话。我表现得越是平凡无奇,陆振云的疑心就越会减轻。
沈淮安似乎也察觉到我的拘谨,不再多问。快到村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
回头看着我:“姜月同志,你姐姐……她会游泳吗?”这个问题太突兀了。我愣住了。
救陆振云那天,为了躲避追踪,我曾背着他游过一条冰冷的界河。那条河水流湍急,
我差点被冲走。而我姐姜雪,是村里有名的旱鸭子,看到水塘都绕着走。
这是一个致命的破绽。我的大脑飞速运转,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茫然:“游泳?我姐不会啊,
她怕水。首长,你问这个干什么?”沈淮安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复杂难辨。“没什么,
随便问问。”他移开视线,指了指村口,“到了,你快回家吧。”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
我的后背已经惊出了一层冷汗。陆振云的试探,比我想象的来得更快,也更刁钻。
他派沈淮安来,就是为了核实细节。姜雪那个蠢货,在巨大的惊喜面前,
恐怕连“审问”都没经历过,就稀里糊涂地被带走了。现在,轮到我了。我必须更加小心。
几天后,我把那几株野山参托人带到县城药铺卖了,换来了一笔巨款——三百块钱。
在八十年代初,这笔钱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我没有声张,偷偷把钱藏好。
这是我安身立命的本钱。日子一天天过去,沈淮安没有再来找我。
就在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的时候,邮递员送来了姜雪的第一封家信。信是写给我爹娘的,
字里行间充满了炫耀。她说部队大院的房子有多宽敞,食堂的伙食有多好,顿顿有肉,
还说陆振云对她体贴入微,给她买了新裙子和上海牌的手表。我爹娘听着信,笑得满脸褶子,
一个劲地说姜雪有福气。我却从那短短的几页纸里,读出了不一样的信息。姜雪说,
陆振云为了她的安全,不让她随便出门,还专门派了个警卫员“照顾”她。这哪里是照顾,
分明是监视。信的末尾,她用潦草的字迹加了一句,是单独写给我的:“阿月,
城里什么都好,就是身上总发痒,起了好多红疹子,医生也看不出毛病,真烦人。”看到这,
我终于忍不住,低头笑了起来。好戏,才刚刚开始。04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
我开始盘算着做点小生意。八十年代,是充满机遇的时代。我知道几年后,
南方沿海的电子表、蛤蟆镜和喇叭裤会席卷全国。我要做的,就是抢占先机。
我借口去县城走亲戚,偷偷搭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在那个陌生的、充满活力的南方城市,
我凭借着上辈子的记忆,找到了当时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我用一百块钱的成本,
批发了一批新奇的电子表和的确良衬衫。回到村里,我没有声张,
而是先悄悄地找到村里几个消息最灵通、嘴巴最碎的婶子,半卖半送地给了她们几块电子表。
不出三天,整个红星村,甚至隔壁几个村都知道了,姜家那个“没福气”的二丫头,
不知从哪弄来一批城里最时髦的稀罕货。我的生意,就这么开张了。就在我忙着挣钱的时候,
沈淮安又出现了。他还是那身便装,手里提着一些水果和罐头,出现在我家门口。
“我来看看叔叔阿姨。”他笑得一脸憨厚,将东西递给我娘。我爹娘受宠若惊,
连忙把他请进屋。我心里清楚,他不是来看我爹娘的,是来看我的。“姜月同志,
听说你在做生意?”寒暄过后,沈淮安把话题引到了我身上。我正低头整理着我的“货”,
闻言抬起头,大方地承认:“是啊,闲着也是闲着,挣点钱,给我爹娘买点好吃的。
”“挺有头脑的。”他由衷地赞叹了一句,随即话锋一转,“你姐姐又来信了吗?
她在那边……还习惯吗?”又来了。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叹了口气,拿出姜雪的第二封信。
这封信比上一封短了很多,炫耀的成分少了,抱怨却多了起来。她说陆振云工作太忙,
一连十几天都见不到人影。她一个人被关在家里,快要闷死了。身上痒的毛病还是没好,
晚上都睡不着觉。信纸上甚至能看到几处被指甲划破的痕迹。我把信递给沈淮安,
做出担忧的样子:“我姐她……好像过得不太开心。首长,部队里的生活,是不是都很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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