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塑造人物方面正经愚做的很好,他所写的《终有人至》中的陆承雁小景春吸引了不少的粉丝,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第1章内容是:「怎么穿得这么单薄?」我看着他,北平的冬天这么冷,……
「怎么穿得这么单薄?」
我看着他,北平的冬天这么冷,他只穿着一件深驼色的大衣。
他解释,这是有人从巴黎给他带回来的。
「衬衫也是吗?」
他见我这样问,下意识伸手摸了摸雪白的衬衫领口,缓缓点头。
只是那双眼睛,在黑暗中紧紧盯着我。
我看不清,但也读懂了。
给他带衣服的,是个女人。
意识迷迷糊糊的,我听到门吱呀一声,一道光线泄进来。
我看着他的背影从黑暗中,慢慢到了光里。
他不会再来了。
我安静地睡着,等到师姐端着药进来才醒。
「快把药吃了,吃了就能好。」她絮絮叨叨地解释:「这西药可金贵了,我拖了好多关系才买到呢。」
这是她第一次在高夜清来看过我之后,没有提起他。
「你快出去吧,别传染给你。」
我得的是肺病,会传染。之前戏班子有几个得肺病的,最后都死了。
「都三年了,我不也没叫传染吗?」
「你现在有孩子了呀。」
她思索片刻,起身走了出去。
她如今给个少爷做小妾,那少爷原先出手极为阔绰的,如今不太平,听说家里也不景气。
半年前,我听到他冲着师姐吵:「你把钱都给她买了药,她死了我们日子还过不过?」
师姐哭着求他:「她是我妹妹,我只这一个亲人了。」
「你唱戏唱魔怔了吧?」
我躲在被子里,整整三日才鼓足勇气去死。可是老天爷真无聊,我上吊绳子断了,卖了一整瓶安眠药吃下去竟也没死,后来才知道那医生是个卖假药的。
没死也罢,还浪费了师姐一笔钱。
一星期后,楼下唢呐声在清晨炸响,很快鞭炮声也响起来,汽车鸣笛,小孩子嬉闹着要喜糖。
原来是有人结婚。
如果我不生病,我和高夜清如今也该有孩子了吧?
我从小在戏班子长大,人人都夸赞我的容貌,可惜嗓子实在不争气,混迹这么多年还没混成角儿,赚的钱只够糊口。
后来遇到了高夜清,他方留学回来,师姐说叫我把握住,刚留学回来的男人,不懂香臭,又爱追求时髦的自由平等,即便是为了这个新思想,面上也不会嫌弃我的。
「那心里呢?」我问她。
师姐气笑了:「你管他心里怎样想?他娶个千金小姐就一定是真心了?」
我似懂非懂地和高夜清在一起,他对我真好,除师姐外,再没有人对我这样好了。
他家里人自然不同意他和一个戏子在一起,于是我们商量好私奔。
他为我赎身,又买了去上海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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